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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2    来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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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办函〔2016〕21号

 

 
各区教委、民委(民宗办):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6〕179号),定于10月9日到11月11日对中央工艺美院附中艺美小学等39所通过初审的学校进行到校实地检查评估,时间为每校半天。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取各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情况汇报(10分钟);
    二、听取申报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具体情况汇报(15分钟);
    三、听一节民族团结教育课或民族团结教育学科融入课;
    四、检查校园民族文化环境、观摩民族团结教育特色展示活动(40分钟);
    五、分组与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座谈,同时查阅学校近三年内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档案资料(40分钟);
    六、申报学校填写《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情况调查问卷》。
    请各区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并在评估检查当天将本区汇报材料和学校汇报材料文字稿上交评估检查小组。
    联系人:市教委基教二处 陆小红      电话:51994928
    市民委宣传处   黄  维      电话:8397936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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