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委:
根据《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16〕8号)精神,确定2016年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规模为54985人,其中,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以下简称“名额分配”)招生计划9806人,市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招生计划1993人,“校额到校”招生计划2367人;职业高中招生计划总规模6169人。现将2016年北京市分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充分发挥事业计划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认真编制和落实招生计划,统筹区域教育资源,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整体提升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继续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布局调整,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程度,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积极引导职业高中进一步调整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需求。要不断加强区域内各类职业技术人才需求的规律性研究,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统筹好招生、培养和就业,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同时,要不断探索职业高中培养方式和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计划、招生管理工作。各区要立足首都教育发展全局,对所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计划工作的严肃性,未经我委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和变更招收方式,严格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的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
五、各区和普通高中要认真制定“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市级统筹”招生工作要求,确保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从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