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办发〔2011〕1号
各区县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
现将2011—2012学年度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第一学期:
2011年9月1日(星期四)开学;
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结束本学期工作,共19周零2天;
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至2月12日(星期日)放寒假,共4周零2天。
第二学期:
2012年2月13日(星期一)开学;
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1周零4天;
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五)放暑假,共7周零1天。
二、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
第一学期:
2011年9月1日(星期四)至2012年1月15日(星期日)活动19周零4天;
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至2月14日(星期二)放寒假,共4周零2天。
第二学期:
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至6月5日(星期二)活动16周(第一段);
2012年6月6日(星期三)至7月10日(星期二)放暑假,共5周(第一段)。
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至8月14日(星期二)活动5周(第二段);
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五)放暑假,共2周零3天。
三、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历或参照上述日期执行。
四、各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历。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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