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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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提升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直接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件审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将“教育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要点与风险”作为会前学法专题,市教委班子全体成员进行专门学习。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多次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

  (二)依法实施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本行政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检查情况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市教委文件358件。

  市教委微博、微信公众号“首都教育”对北京市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中考体育现场考试评分标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文章117篇,市教委新闻发言人对北京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北京中考改革等相关问题进行回应解答等,总阅读量超1100万。首都教育抖音、快手在恢复常态学习生活、中高考等热点事件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回应热点问题类短视频87条,总播放量2016万,点赞94万。

  (三)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拓宽受理渠道,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加强与业务处室、法治部门、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多次召开会商会研究疑难、复杂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工作,做到件件依申请公开答复均经过合法性审核,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进行答复,避免出现败诉风险,本年度涉信息公开的被行政复议案件均作出维持决定。

  (四)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流程

  进一步完善市教委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审核报送发布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内容,及时发布规划、统计、预决算、教育经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和人员招录等主动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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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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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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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与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受理和办理人员进一步加强与信息公开申请人的联系和沟通,了解申请人的真实诉求,告知申请人怎样写清信息公开申请,以便更加精准地对申请进行答复。

  (二)信息公开答复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依法规范信息公开答复文书上下功夫,注重答复内容与法律法规条款一一对应,注重保全证据材料,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每件都进行合法性审核,使信息公开答复准确合法,符合实际,维护行政机关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合法权益,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截止2023年12月31日,市教委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达到收费标准,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附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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