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6075007。
一、概述
2014年,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颁布的《规定》修订并印发了本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配套系列管理办法,调整了相应的工作流程。
我委文件类政府信息随时产生、随时确定公开属性并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规定时限上网公开。
通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报》,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宣传教育有关政策、措施等。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我委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共组织10余场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重点就教育综合改革、中高考改革、义务教育入学改革、学科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新政策进行发布解读。官方微博共发布1984条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网友关切106条,回应突发重要舆情20次。开办“教育圆桌”和“北京家长汇”微信公众账号,与家长互动探讨教育问题,粉丝数已达5万多,影响力不断扩大。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资料等部分社会关注热点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形成工作惯例,按法定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
我委网站充分利用各项功能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并链接了大量所属单位的网站,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种类。
指导市属高校按照教育部和市政府要求做好以招生考试和财务信息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文件类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自2008年5月1日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8条)。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347条政府信息中:
机构职责类政府信息1件,占0.29%;
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22条,占6.34%;
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4条,占1.15%;
行政职责类政府信息26条,占7.49%;
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294条,占84.73%。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要求,按规定时限上网公开,通过市政府管理系统报送各项数据,按规定时限向市档案馆等部门移送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各渠道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能按时送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处理。对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都要统筹协调相关处室研究制定答复预案。
201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受理20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已经公开7件,同意公开6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件,未制作3件,非政府信息1件。
从申请的内容看:
涉及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7件,占35%;
涉及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5件,占25%;
涉及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8件,占40%。
在已答复申请中:
已经公开7件,占35%;
同意公开6件,占30%;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件,占15%;
未制作3件,占15%;
非政府信息1件,占5%。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我委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向我委提出减免收费申请。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年我委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积极发挥96391首都教育咨询热线作用,及时接听社会来电、解答网上咨询,为群众答疑解难。接听来电73730人次,解答网上咨询5643人次,来电及网上咨询总量达79373人次。市教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为23591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机关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学习理解不够深入;二是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强。
(二)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条例》实施以来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规定》,进一步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信息公开服务作用。三是研究探索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系统性和体制机制建设,做好社会关注的招生、考试等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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