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2〕5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2021年12月,我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1〕30号),并启动了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鉴于本届成果奖总体推荐数量较上届稳步增加,推荐成果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充分展示北京高等教育近年来教学改革成果,在综合比较其他省市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设置比例后,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决定优化奖项设置结构。在维持总体获奖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将特等奖设置数量由原10项左右调整为30项左右,一等奖设置数量由原240项左右调整为220项左右,二等奖设置数量保持不变,仍为350项左右。
特此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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