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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科研经费分配“不公开、不透明、不规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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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14〕356号

各市属高等学校:
    针对中央巡视组在北京市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中涉及科研经费分配“不公开、不透明、不规矩”的问题,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统一部署,现决定在市属高校中开展专项整治,各高校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专项整治内容
    根据两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本次整治工作重点是学校在科研经费分配工作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不规矩”问题,整治内容和重点环节包括:
    (一)学校在校内科研经费分配时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不规矩等问题;

    (二)相关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执行是否到位; 
    (三)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在科研经费的分配过程中是否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科研经费分配结果是否在校内充分公开。
    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学校自查阶段
    学校对本校科研经费分配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近三年(2012-2014年)各年度到校科研经费及管理情况;
    2. 校内科研经费分配的原则和相关制度、管理办法;
    3. 校内科研经费分配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二)调研抽查阶段
    学校自查阶段结束后,市教委将整理汇总自查报告,分析相关情况,总结问题,并选择部分学校开展入校抽查调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组织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各高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分析原因,针对不同问题,或立行立改,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学校应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分配工作。
    (三)各高校要于2014年8月26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学校公章报送一式1份至市教委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zhaihao@bjedu.gov.cn。市教委将对各高校上报自查报告进行整理,汇编成册。
    (四)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高校要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市教委将在入校调研阶段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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