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8〕186号
海淀区、丰台区、延庆区教委:
为加快推进我市校园足球普及,完善特色青少年校园足球训练竞赛体系和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创建(2018-2025)和2018年“满天星”训练营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17号),我委决定面向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区遴选推荐“满天星”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推荐辖区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1至2个区域、部门、基地或学校作为候选单位。凡是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区范围内满足“满天星”训练营工作规范的有关单位均可申报(附件)。
二、遴选程序
“满天星”训练营的遴选由自主申报,区、市级教育行政
部门逐级审核推荐、教育部综合认定4个阶段组成。
(一)自主申报。凡达到基本条件的单位将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等报送区教委,经区教委同意后,报市教委审核。
(二)区级审核。各区教委要根据申报单位训练营实际开展情况,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列为遴选对象向市教委推荐,同时提交申报单位的有关电子材料。
(三)市教委推荐。市教委根据区级推荐意见,结合各地提供的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将达到要求的单位列为遴选对象。在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向教育部推荐。
(四)综合认定。教育部在各地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结合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抽查,经面向社会公示后,最终认定“满天星”训练营入选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政策支持
(一)全国校足办连续三年每年为每个训练营提供专项建设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聘请高水平国内外教练,组织开展教学、训练、比赛和选拔性竞赛等。
(二)全国校足办协调足球强国足协为每个训练营配备1名高水平外籍教练员。
(三)“满天星”训练营享有本地有关部门给予的有关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招生、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教委是“满天星”训练营推选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统筹协调。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把条件有基础、发展有意愿、开展有特色的训练营推选出来。
(二)认真组织。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相关要求,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报告;申报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三)及时申报。各区于5月10日前将“满天星”训练营的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持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李铮、董默轩
联系电话:51994865、13641057939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龙潭湖百果园3号
邮政编码:100061
电子邮箱:tiyuhuodong@126.com。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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