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要求,我委组织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开展了2016年度本科新设专业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6〕2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请各校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加强新增本科专业建设,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校特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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