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二〔2017〕15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二、八年级)有关教学用书事项的补充通知》(教材厅函〔2017〕12号)和《普通高中2017级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现将部分学科教学用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教学用书
(一)根据中央要求,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教材(以下简称统编教材),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品德与生活和七、八年级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二)义务教育六•三学制: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七年级和八年级下(法治教育专册)统一使用统编教材,语文一年级、七年级统一使用统编教材,历史七年级统一使用统编教材。义务教育五•四学制:道德与法治、语文一年级统一使用统编教材。其他年级册次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版本。
(三)2016年使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统编教材的地区,2017年全部使用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二、八年级统编教材。
(四)今年新使用统编教材的地区其统编教材具体发行有关事宜,待教育部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关于小学科学教学用书
2017年,教育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明确将小学科学课程起始年级调整为一年级。一年级科学教材请各区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和市教委有关教材选用要求,从教育部公布的目录中选用;三至六年级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的教材,不得更换版本。
三、关于高中生物、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学用书
根据《普通高中2017级课程实施指导意见》,2017-2018学年普通高中部分学科教学用书建议进行调整。
(一)生物学科建议由高二起开设调整为高一起开设,2017年秋季新入学高一建议征订生物1、2(必修)共2本教材。
(二)根据高一教学安排,2017年秋季新入学高一建议征订物理1、2(必修)和选修3-1共3本教材。
(三)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由各区自主确定开设年级,并相应确定教材征订年级。
以上教材使用工作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12号)执行,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四、关于历史、地理有关图册
初中历史地图册七年级上册(序号:中167)、八年级上册(中215),地理填充图册七年级上册(中166)、八年级上册(中214),以及高中历史、地理有关图册(2017年秋季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材目录中序号为587-646的书目),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12号)公布的北京市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本市选用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材目录中撤出。图册选用以教育部公布的目录和文件要求为准,如不在教育部目录的图册,学校认为确有必要配备,请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规范的通知》(京教基二〔2012〕 14号)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小学科学必须使用教育部《2017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公布的教材。
(二)所有教材一律不得出现提供额外教学辅助资料的各类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三)要高度重视,抓紧安排,认真组织,确保课前到书。
有关教育部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机构设置栏“教材局”下的“工作动态”查询下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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