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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空中课堂”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8-04-11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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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加强中小学“空中课堂”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京教基〔2003〕16号

城近郊区教委,通州区、大兴区教委:

    “空中课堂”是特殊时期稳定教学秩序,组织学生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措施,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设新型教与学方式的一次有益尝试。自开播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教育网络与信息技术部门及广大中小学干部、教师做了大量的教学组织工作,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生自主学习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空中课堂”教学质量,确保特殊时期教学任务的完成,现就加强“空中课堂”同步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确保每一个学生接受“空中课堂”同步教学,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完成非常时期学习任务为重点,教研、行政相结合,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加强教学管理,积极探索电视教学工作特点,不断提高“空中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

    二、主要任务

    在防控非典时期,市、区县和学校完成“空中课堂”同步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空中课堂”同步教学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满足学生基本学习需要。认真研究“空中课堂”教学工作的特点,指导教师做好学生辅导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积累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深化教学改革的经验;结合当地教学实际做好学生复习考试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空中课堂”同步教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空中课堂”同步教学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当前中小学的重点工作来抓,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区县教委要加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近期要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不具备收看条件学生的教学指导上来;放在加强教学研究,指导学校、教师对学生管理到位的落实上来。要把这一时期学校管理和教师教学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县教研部门要在市教研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同步教学指导措施和要求,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创造性地做好这一时期的教研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前提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和义务,保证每位学生参加到“空中课堂”的学习活动中来,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三)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要统筹安排好“空中课堂”同步教学与期末复习、考试等项工作,提前做好学生复习考试预案。在安排复习考试内容方面,除全市统一命题的高中九个学科,其他所有年级和学科考试及考查内容既要包括学生在校学习内容,又要考虑到“空中课堂”同步教学的基本内容。鉴于今年教学工作的特殊情况,各区要为学校统一拟定“空中课堂”同步教学的考试内容,并于7月10日前报北京教科院基教研中心。

    (四)加强监控与督导。要建立同步教学质量监控系统,使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形成良性循环的“空中课堂”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各区县教育督导室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防控非典工作的总体部署,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本区县相关部门和学校落实“空中课堂”同步教学工作的检查。重点在落实“两个确保”方面,对学校和教师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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