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北京市中小学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需要,实现电子化学籍管理的目标,市教委决定对《北京市中、小学生毕(结、肄)业证书》进行修改,现将新版证书式样的说明及制发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版证书式样的说明
(一)证书封面
质地:人造革面
规格:小学、初中为32、高中为小16开;
颜色:小学红色、初中紫色、高中棕色;
文字:正面上方印制“北京市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反面下方印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监制”
(二)证书内芯
1 .厚度为 220克重白卡纸,小学、初中为B5,高中为A4(加存根后为异型纸)。
2.底色统一为浅黄色加底纹。
3、正面右上角加有防伪标志。
4、标题: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毕(结、肄)业证书
5、下方: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监制.
6、中间文字部分:
毕业证书:小学、初中、2008和2009年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修业期满,成绩及格,准予毕业。2010年后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
结业证书:小学、初、高中结业生统一为: 于 xx 年 xx月至 xx年 xx月在本校修业期满,准予结业.
肄业证书:小学、初、高中肄业生统一为: 于 xx 年 xx 月入本校学习,至 xx年xx月 xx年级肄业。
为便于打印,以上文字内容从cmis系统中直接提取并打印。
7、新版毕(结、肄)业证书可到京教学生用品公司购买。
二、证书制作与发放的要求
(一)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中小学生毕(结、肄)业证书的管理。市教委负责证书规格、样式和内容的设计,各区县教委负责证书制作与发放,确保证书质量。
(二)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京教财字[2001]48号文件关于“学校不再向学生收取学生证、毕业证、校徽、成绩册、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的费用,改在学校的经费中列支”规定。证书制作的所需费用从学校经费中列支。
(三)新版中小学生毕(结、肄)业证书从2008年6月1日起试用,2009年6月1日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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