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策【2019】6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6-06
发布日期:2019-06-14
索引号:110003/ZK-2019-000207
内容概述:开展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
京教策〔2019〕6号
各区教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启动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区教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推选工作室实践导师小学、中学教师各1名,成员若干(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 ),并填写《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实践导师/成员)申报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6月18日前,统一发至jw_fzxc@126.com(邮件名称请按“XX区+中学/小学+导师/成员”标注)。
6月底至7月初,市教委将组织现场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北京市教委政务网北京教育普法专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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