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的总体部署,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健全完善依法治教制度体系,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同步谋划、协同推进教育战疫和保学工作,全面落实“停课不停学”教育教学任务,平稳推进中高考工作,取得了“战疫保学”的双胜利。
一是依法开展试开学教育教学条件评估。会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颁布《学校试开学教育教学条件评估要点》。发布《中小学师生应对疫情心理防护指南》,加强行政指导,确保每次开学复课依法有序开展。
二是依法制定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法治工作指引。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法治工作手册,修订转发《教育系统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问题指引》,从法律视角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指引细则。加强抗疫法宣,下发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工作的通知,创新采用“法治与校园”公众号、手机学法小程序等方式,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等防疫“两法一条例”开展重点宣传,总结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普法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典型经验被司法部官网刊发。
三是依法加强疫情防控行政检查。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制定专项行政检查单,对在京公办、民办高校和高等教育培训机构、有初高中毕业年级学校和各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行政检查,确保学校安全复课。
四是依法做好疫情期间针对性帮扶工作。会同国资、人社、税务等部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研究出台减免房租、延期纳税等措施,有效缓解疫情对民办幼儿园和线下教育机构的冲击。引导民办高校依法依规退还学生住宿费,给予民办高校适当补贴,为民办学校纾困解难。
(二)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教育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围绕持续提升首都教育现代化水平,深入研究本市教育治理领域的新特点、新问题、新焦点,进一步梳理地方性教育法规中不适用条款,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系统性。根据国家教育立法安排和市人大、市司法局立法专题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修订,完成《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修订的立项论证工作,整合高校和专业机构专家资源组建课题组,召开启动会、专题会、研讨会近10次,完成立法调研报告、立项论证报告,修订工作已纳入2021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同时,开展实施民促法办法、学前教育条例等修法调研。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教育领域营商环境
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部署,坚持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教育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持续优化工作。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一线上线下一体化流程图表。全面清理证明和中介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限超过65%,实现教育服务一窗通办、全部网办。修订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教育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针对不同类别的违法行为,分别设定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并向社会发布。教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稳步推进。健全市教委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小组,制定印发《北京教育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分工方案》,报送工作进展、大事记等材料20余份。圆满完成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对应服务支撑11个相关委办局,组织21个处室60余人提供后台支撑,提供各类文件材料500余份。研究确定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项目,推动解决特殊教育领域难题。推动将教育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营商环境市级评价。
(四)扎实做好教育行政执法,提升监管治理水平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本要求,在市教委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信息专栏。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安排行政执法专题讲解,组织完成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全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89.1%。建立行政检查、处罚情况通报制度,全年印发8期《教育行政执法情况通报》。教育领域审批、备案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教育行政执法偏弱的总体局面得到有效改善。市区教育部门2020年行政检查量超过3万件。加强同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工作沟通,完成教育部门行使的全部50项行政处罚权划转移交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研究和信息共享,借助改革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执法体制机制,形成“1+1”监管合力。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办学和民办高校虚假招生等治理难题,建设网上监控平台,设置公布“黑白名单”,依托全市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压实各区政府和属地街乡责任,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民政、网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扩大治理成效。对违规培训、收费和涉嫌不实宣传的培训机构,采取提示提醒、启动行政约谈、召开警示闭门会等方式,及时警示违规风险和后果。实施严格的民办高校年检制度。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进教育决策公开
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完成20余个委内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备案工作。完成市级现有全部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废止文件91个。开展教育标准化建设调研,全面梳理我市教育标准,制定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市教委网站开设决策公开专栏,增进公众对教育决策信息的了解参与。先后对《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6个政策文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进一步提升了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教育工作全局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正确认识和统筹谋划教育法治工作。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教育类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做好相关司法建议的研究答复。
二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全市政务服务超越计划,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可办和最多“跑一次”,行政许可事项100%“一网通办”和“零跑腿”,47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综合窗口,22项教育考试事项列入指尖行动计划。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全面依法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积极依法依规做好疫情期间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出台工作。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审计工作指导,推进审计监督单位全覆盖。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高校、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当管理行为的纠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9件。及时指导学校修订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推动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法律纠纷。
(七)切实加强依法治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推动完善高校法治工作制度体系。编制高校学生处理工作手册,增强高校依法办学治校能力。制定《北京市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则》,指导市属高校开展章程修订工作。推进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试点建立依法治校规范校,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法治工作专题培训。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推进相关机制建设,提升学校以法治思维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解决“校闹”问题的能力。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创新推进普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组织4次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2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举办市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第四期轮训班,组织机关干部通过法院“智慧云法庭”观摩教育涉诉案件。组织全系统广泛学习民法典,信息被司法部选登。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养计划,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开发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资源平台。开展第五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收到教育部普法办表扬信。完成全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召开“八五”普法规划编写座谈会。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0年,市教委在加强政府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面对推进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治教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当前教育行政部门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意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管理方式、管理体制上还需要进一步融入和体现法治化要求。
(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教育督导、学前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立法仍需加大工作统筹力度,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教育行政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需要持续探索创新,落实评价要求完善依法治校评价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等。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市教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目标方向,抓统筹协调,一体推进依法治教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确保教育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引领示范,注重统筹谋划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部署,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落实。主要领导牵头统筹,抓好依法治教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确保对教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有效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坚持目标导向,注重工作实效
主要领导从教育立法、行政执法、依法治校、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点题出卷,带头答卷。2020年,多次就教育督导条例修订、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营商环境等项工作听取汇报,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支持,推动教育法治工作取得突破,提升水平,教育法治工作实效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坚持依法行政,注重制度完善
主要领导全年多次听取教育法治工作报告,对事关教育法治工作发展的长远性、整体性工作作出相关批示。坚持由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教育立法项目、重大执法活动等,进一步明确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制度。不断完善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紧跟形势合理安排学法内容。主要领导主持学习,带头学思践悟,着力培养、强化全委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事关教育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教育决策事项,经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系统观念,注重资源整合
在主要领导支持推动下,全委法治工作形成年初有工作要点、定期有工作通报、年底有总结交流的工作机制,坚持系统抓,抓系统,促进法治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融入融通,法治工作任务落实分解到责任处室,形成全委上下齐抓法治建设、法治要求嵌入业务工作的良好局面。重视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政策文件意见建议征询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对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与公检法司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机制。加强工作支撑体系建设,推动设立8个法治研究基地,开展针对性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与市场监管、公安、民政、网监等部门,搭建工作机制,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等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的源头治理,提升监管和政务服务水平。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之年。市教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教育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治教工作领导机制
认真学习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抓好依法治教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确保市教委主要领导切实有效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完善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紧密围绕“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行业要求,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三)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继续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四)进一步统筹做好各项教育法治工作
针对教育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短板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聚焦强弱项,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教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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