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6〕202号
北京亦庄实验中学:
你校《关于北京亦庄实验中学申请继续开设中美高中课程合作项目的请示》(校请字〔202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校与美国万山赤中学继续合作举办中美高中课程项目,并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徐友礼。2026年至2028年招生3届,每年招生60人,有效期至2031年8月31日。办学地址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合路12号。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中考报考资格的考生,纳入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及本市有关规定,开齐国家课程,开足规定课时,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选用国家课程教材,严格按照《北京市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选用审核后的境外教材,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和选用境外教材。
课程、教材、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样本、学籍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备案,接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属地管理,通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向我委提交年度报告。
学校要切实承担办学主体责任,加强招生、课程、教材、教育教学、学籍等管理,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参与相关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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