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5〕477号
北京乐学东方线上学科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办学地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你校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欧美汇大厦第11层04-05单元。
请据此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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