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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公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与新加坡天都国际学院继续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中等职业教育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7-13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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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1〕336号

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

  你校《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关于与新加坡TEG国际学院续办国际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继续与新加坡天都国际学院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项目,2021年招生1届,批准招生50人,招收学生应具有北京市初中学籍并纳入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计划,项目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后可颁发北京市职业高中毕业证书。

  二、该项目应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语文、德育等课程必须执行我国国家课程安排。课程安排中要进一步加强国情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项目使用的教材必须按照北京市有关要求报教材审定部门审定。

  三、应依法建立项目学籍管理制度并接受东城区教委的属地管理。项目的课程、教材清单及说明,学籍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样本,财务会计报告应报东城区教委备案。

  四、每年3月底前,须通过东城区教委向市教委提交办学报告,内容包括招收学生、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五、项目收费标准按该项目办学成本确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公示。

  六、学校应切实担负起办学主体责任,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招生、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办学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通过东城区教委向市教委报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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