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财〔2005〕4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和《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2004年北京市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教育经费拨款:
2004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执行数为1572679万元,比2003年的1268129万元增长24.02%;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按可比口径计算(按财政部2004财政经常性收入计算)2004年为8306565万元,比2003年的6883692万元增长20.67%;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3.35个百分点。
二、生均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
(一)普通高校: 2004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15809.95元,比2003年的15806.43元增加3.52元,增长0.02%;
(二)职业高中:2004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4872.60元,比2003年的4092.39元增加780.21元,增长19.06%;
(三)普通高中:2004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5858.71元,比2003年的4845.4元增加1013.31元,增长20.91%;
(四)初中:2004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4598.85元,比2003年的3680.73元增加918.12元,增长24.94%;
(五)小学:2004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4163.26元,比2003年的3348.24元增加815.02元,增长24.34%。
三、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一)普通高校:2004年生均公用经费为10216.89元,比2003年的9946.66元增加270.23元,增长2.72%;
(二)职业高中:2004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1116.85元,比2003年的1116.37元增加0.48元,增长0.04%;
(三)普通高中:2004年生均公用经费为1769.75元,比2003年的1769.36元增加0.39元,增长0.02%;
(四)初中:2004年生均公用经费为1356.36元,比2003年的1210.37元增加145.99元,增长12.06%;
(五)小学:2004年生均公用经费为984.52元,比2003年的860.57元增加123.95元,增长14.4%。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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