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高〔2018〕6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8-07-13
发布日期:2018-08-10
京教高〔2018〕6号
各有关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京发〔2018〕1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全面推动市属本科高校明确办学定位、深化内部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学习贯彻
《若干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北京高等教育实际,提出了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总体要求、改革任务、基础工作和保障措施,是新时期推动北京高等教育特别是市属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各高校要坚持班子带头、自上而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精神上来。
二、制订实施方案
各高校要根据《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模板见附件1),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方案一式三份报送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其中,特别要明确本校的办学类别(分类标准见附件2)。制订好本校关键领域改革发展详细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成效、时间节点、具体措施等,增强工作的统筹性、前瞻性、有序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逐项落地、改革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三、加强科学论证
各高校落实《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是对学校战略发展规划的再梳理、再明确,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长远大计。各高校要对制定的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开展广泛的讨论研究,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确保实施方案具有较强的适应性、针对性、操作性。市教委对各学校上报的实施方案将进行专家论证。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抓好统一思想、工作部署、方案制订、统筹协调、督办督查,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深化综合改革作为第一动力,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学校各项改革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高校主动面向校内发布改革发展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凝聚改革发展共识,努力营造干部师生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汇总学校各类改革发展信息(信息模板参考附件3),并安排专人在梳理总结筛选的基础上定期报送市教委高等教育处。
六、加强督促检查
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建立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导督促检查机制,对各高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工作评估,确保改革发展质量和效果。各高校要加强内部督查督办,全程跟踪、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的进展,确保落地见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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