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4】331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4-07-10

发布日期:2024-07-1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学生艺术节活动申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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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4〕331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北京市少年宫: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活动组织工作,持续完善“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机制,使成为全面展示承办校美育成果的平台,市教委委托北京市少年宫组织开展2025年北京市学生艺术节申办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活动情况

按照工作计划,2025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北京市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包括中小学生器乐展演(5月)、行进管乐展演(5月)、舞蹈展演(10月)以及大学生戏剧展演(5月)和舞蹈展演(10月)。活动具体实施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办主体

艺术节承办单位应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

三、相关职责

(一)方案拟定

市教委的指导下,承办单位与北京市少年宫共同拟定艺术节活动总体方案、工作通知、经费预算,做好现场活动的实施方案、安全预案、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实施

配合北京市少年宫做好活动日程安排、展演须知、节目统计以及成绩录入等工作组织协调活动现场各岗位(前台、后台、主持人、志愿者等)开展工作。在现场展演期间,充分利用场地空间,组织实践活动,展示承办区、校美育等方面特色成果。艺术节承办单位可适情况增加1—2个承办项目展演名额。

(三)服务保障

做好艺术节期间活动场地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展演地点,安排设施设备,协调安保、停车负责专家工作人员餐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四)新闻宣传

北京市少年宫共同做好宣传工作。负责设计制作活动宣传物料,具体活动的推广宣传,做好艺术节影像的留存和整理工作。

四、申办条件

(一)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有组织学生艺术实践活动的经验。具备较强的活动组织和协调沟通能力,能够与北京市少年宫协同做好艺术节的组织实施。

(二)人员条件

有充足的人员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能够组织工作团队,完成组织活动所需的舞美、摄制、后勤保障、医疗急救、现场秩序维护等保障任务。

(三)场地条件

为活动开展提供所需场地(可为第三方提供)。各场地必须符合展演、备场以及开展相关美育实践体验活动的条件,同时要确保安全(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经费使用

经费由市级提供支持保障,具体拨付方式将视承办单位性质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本着厉行节约、节俭办展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不挪用、不挤占。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

五、申办办法

(一)提交申请

凡有申办意向的单位须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7月25日(星期四)前填写《2025年北京市学生艺术节活动申办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发至电子邮箱:xueshengyishujie@126.com(中小学生艺术节)、bjdxs_art@163.com(大学生艺术节),原件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龙潭湖百果园3号8号楼艺术活动部。

(二)北京市少年宫组织专家对申办单位书面材料进行评审。申办单位达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时,采用申办单位陈述、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确定入选单位。

(三)市教委公布评定结果,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正式下达承办通知。

六、申报联系人

王  杨(中小学生艺术节)87550360

齐景宇(大学生艺术节)  8755036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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