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语办〔2004〕26 号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各区县语委办、相关高校:
为使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结合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践,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程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