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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区县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0-04-08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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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语<2009>8号


各区县教委、语委:
现将《关于加强区县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各区县教委、语委要认真研究制定加强本区县语言文字测试机构建设的方案并抓紧落实,于2010年3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及其落实情况报送北京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北京市语委办)。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加强区县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的意义
语言文字测试工作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语言文字测试工作是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到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水平。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的发展对于提高公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促进教师、媒体从业人员、文秘人员等相关行业职业的语言规范并以此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全社会的语言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清醒把握本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的成绩与不足
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以来,已累计逾30万人通过测试获得了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普通话推广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在本市已开始试点,汉语综合能力测试也在着手筹备。近年来,本市部分区县根据市语委的工作要求,建立了本区县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机构,在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中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但是,目前全市的总体情况仍处于工作体系、机构、队伍、机制不健全的状态,与国家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成立后的形势要求很不适应,与先进兄弟省市尚有较大差距。健全和完善语言文字测试工作体系,是保证各项测试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语言文字测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本市建设一支专业化的语言文字测试工作团队的任务迫在眉睫。
三、采取措施加强区县语言文字测试工作
为建设一支专业化的语言文字测试工作团队,促进本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各区县教委、语委要从服务于“人文北京”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现实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健全与完善语言文字测试机构,明确其职责与任务,并按照《关于建立区县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通知》(京语办<2004>5号)的要求,保障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测试设备到位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各区县可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设置语言文字测试机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可能设置独立建制的语言文字测试事业机构,配备2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暂时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机构的,建议一是挂靠有关事业单位,如教研机构、教师研修机构或学校,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二是与区县语委办合署办公,一套工作班子两块牌子,争取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干部。
区县语言文字测试机构对外统一称“××区(县)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受区县教委、语委的行政领导和区县语委办的行政管理,同时作为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的分支机构,受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的业务指导。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对各区县分中心实施任务分配、人员培训、业务统计、绩效考核等各项业务管理。
 

京语<2009> 8号
关于加强区县语言文字测试机构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语委:
语言文字测试工作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语言文字测试工作是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我市开展以来,已累计愈30万人通过测试获得了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普通话推广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在我市已开始试点,汉语综合能力测试也在筹备推行之中。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的发展对于提高公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促进教师、媒体从业人员、文秘人员等相关行业职业的语言规范并以此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全社会的语言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健全和完善语言文字测试工作体系,是保证各项测试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到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水平。
近年来,我市已有部分区县根据市语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了本区县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机构,在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中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但是,目前全市的总体情况仍处于工作体系、机构、队伍、机制不健全的状态,与国家语言文字测试工作发展的趋势和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成立后的形势所提出的要求很不适应,与有的兄弟省市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为改变这种现状,建设一支专业化的语言文字测试工作团队,促进我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现就加强我市各区县语言文字测试机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区县教委、语委要从服务于“人文北京”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现实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健全与完善语言文字测试机构,明确其职责与任务,并按照《关于建立区县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通知》(京语办【2004】5号)的要求,保障其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和测试设备,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各区县可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设置语言文字测试机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可能设置独立建制的语言文字测试事业机构,配备2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暂时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机构的,可挂靠有关事业单位(如教研机构、教师研修机构或学校),或与区县语委办合署办公,一套工作班子两块牌子,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争取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干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区县语言文字测试机构对外统一称“××区(县)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受区县教委、语委的行政领导和区县语委办的行政管理,同时作为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的分支机构,受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的业务指导。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对各区县分中心实施任务分配、人员培训、业务统计、绩效考核等各项业务管理。
四、各区县教委、语委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研究制定加强本区县语言文字测试机构建设的方案并抓紧落实,于2010年3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及其落实情况报送北京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北京市语委办),并抄报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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