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31 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共青团北京市委等九个部门联合下达了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6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文件的通知(京教语〔2013〕3 号)。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县教委、各党委宣传部、人力社保局、文化局(文委)、广电局(广电中心)、团委、语委,卫戍区各单位,各市属高校:
根据国家语委安排,今年第16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时间定于9 月11 日至17 日。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6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13〕1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本届推普周要围绕“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的主题,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战略任务,积极响应并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知识为主要内容,同时把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
二、创新方式。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组织开展具有行业或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注重创新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可尝试使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形式对年轻受众加强宣传,使全社会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在构筑和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作用,让更多的人“用普通话讲述中国梦,用规范字书写中国梦”。
三、注重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使广大群众通过活动树立依法、规范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并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各区县语委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明确各委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各高校推普周活动由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推普周活动方案请于9 月5 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四、市语委定于9 月15 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日,市语委办将向各单位提供宣传材料,各区县语委可自行制作各具特色的宣传品。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语委、各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及时总结并于9 月30 日前报市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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