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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北京市属委办局计划摘登(下)

时间:2008-03-02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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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文化局:

  1.向基层单位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等学习材料,并组织座谈会进行学习讨论。

  2.在推普周期间,市文化局要求所属各单位在内部悬挂宣传标语或条幅、张贴宣传口号,营造语言文字宣传氛围。

  3.推普周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组织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的师生创作有关宣传学习普通话、规范用字的文艺节目,并在校园社区进行观摩表演。长安大戏院利用重张开业之际,组织本单位职工开演讲会、朗诵会,提高文化单位窗口服务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局系统人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提高干部、职工对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努力营造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

  2.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开展对局机关及所属企业内部用语用字的自查自纠活动,加大对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规范用字的检查。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3.大力宣传,积极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普周期间,在地处主要街道的门市部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各书店设立专柜、专台重点陈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宣传推广语言文字的图书及音像资料,组织各单位开展语言文字知识竞赛,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引起社会对语言文字的广泛关注,提高人们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水平。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1.在新闻台的《北京新闻》节目中,及时报道“推普周”的动态消息,并推出几个录音报道节目。

  2.经济台的“普通话沙龙”节目已从八月份开始播出“普通话擂台赛特别节目”、“沟通新感觉”和“咬文嚼字”等专栏。

  3.在推普周期间,为使节目更加丰富多彩,还将在现场报道各区县宣传咨询活动实况。并通过举办“普通话广播朗诵大赛”、开通“黄牌警示台”,请有关专家答疑点评等方式,吸引更多观众参与。提高人们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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