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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1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1-11-09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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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参加2011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语委:

  2011年,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将继续实施“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中小学生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市教委、市语委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2011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和作文主题

  本届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是继诵读大赛、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之后,与学校经典诵、写、讲工作更为密切结合的一项全新活动。大赛的主题为“诵读经典,感悟成长”,旨在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在诵读、书写、讲解等学习中华经典的过程中,用文字记录下所思、所感、所悟,既可以是对作品和作者本身的认识、理解,也可以是对作者精神追求、传统文化思想、革命主义情怀的感悟,还可以是对祖国、对家乡、对父母、对教师的热爱、感激之情或对美好生活的赞美、憧憬之情的表达。

  请各区县教委、语委对此项赛事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赛对促进经典诵读行动开展的推动作用,做好组织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力,保障活动规模和效果。

  二、组织形式

  (一)参赛对象

  本市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分为甲、乙、丙三组(甲组为1-3年级,乙组为4-6年级,丙组为7-9年级)。

  (二)作品要求

  甲组:作文要求200-500字,可以《我学×××(经典作品)的故事》《母亲》《我的经典启蒙教师》《家乡的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等)》等为题;

  乙组:作文要求400-800字,可以《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心中的美好家园》《我爱古琴(围棋、书法、国画、武术……)》《让我感动的……诗(词、曲、古文、革命圣地、共产党人、历史故事、历史人物等)》等为题;

  丙组:作文要求600-1000字,可以《照亮生命的红星》《给孔子的一封信》《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道不远人:不能不孝敬父母(感恩社会、诚信待人、学会忠恕等)的(几个)理由》等为题。

  所有参赛作文都可以结合本次大赛的作文主题自定题目。所有参赛者均可为参赛作文自配插图,作文一旦获奖,配图可作为文集出版时的插图优先选用。

  (三)参赛方式

  参赛者需将作品(作文和配图)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http://jiaoyu.139.com,具体方式见网站说明。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参赛者获奖只以获得最高奖项等次为准,不重复得奖。本次大赛不接受纸制版本作文投稿。

  (四)评比规则

  比赛成绩由网络投票(权重5%)、手机短信投票(权重15%)和专家评审(权重80%)三项成绩综合确定。所有参赛作品上传至网站,经审核后,即在网上进行公开展示,并开始接受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投票规则详见网站说明)。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面向参赛者、指导教师和基层学校分别设置奖项,分设“省级奖”和“全国奖”两个级别。

  (一)省级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和奖品。获得省级一、二等奖的作品将由大赛组委会推荐参加全国奖评选。

  2.指导教师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获奖作品的优秀指导教师奖仅限1名。优秀指导教师将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

  (二)全国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

  全国一、二、三等奖作品将入选作品文集,由出版社正式结集出版。获奖者将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和优秀文集。

  2.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奖:指导教师将获得指导教师奖,每个获奖作品的优秀指导教师奖仅限1名。优秀指导教师将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和优秀文集。

  3.学校奖项:获奖作品数量(含省级奖和全国奖)排名前50名的学校或参赛作文数量排名前50名的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

  4.特等奖:各组获得全国一等奖的选手,将受大赛组委会邀请,参加“中华诵•2011全国中小学生口语作文大赛”现场比赛,并参加全国作文大赛特等奖的评选。

  特等奖获奖者将获得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及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品。

  特等奖比赛规则及时间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比赛进程(2011年3月至9月)

  (一)作品上传时间:3月15日至5月31日

  (二)省级奖专家评审、网络和手机投票期:3月15日至6月15日

  (三)省级奖揭晓时间:7月15日前

  (四)全国奖评审、网络和手机投票期:7月15日至31日

  (五)全国奖揭晓时间:8月初

  (六)全国口语作文大赛比赛时间:8月上、中旬

  (七)优秀作品文集出版时间:9月

  (八)省级奖颁奖时间:9月

  五、其他事项

  (一)本届大赛由教育部语用司主办,中华书局•阳光润智文化公司承办。文化部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国教育报、中国少年报、语言文字报、中华活页文选、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在线、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等媒体单位对赛事予以支持协助。

  (二)评选组织: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省级奖评选和全国奖评选。

  (三)版权声明:本次大赛组委会对全部参赛作品具有收藏、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发表权、其他出版权;如因作者抄袭带来的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参赛者享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四)活动平台:本届大赛官方网站为http://jiaoyu.139.com。参赛作品及省级奖和全国奖获奖名单均通过大赛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或告知。

  中华诵官方网站http://zhonghuasong.edu.cn也设有上传作品入口,中国教育在线和新浪网都设有大赛官网链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联系人:吴蓓

  联系电话:66097810 13811390081

  电子邮箱:tuipuchu@moe.edu.cn

  2.平台支持

  联系人:刘茵 杨文敬

  联系电话: 13810430303 13811265542

  电子邮箱: liuyin@staff.139.com yangwenjing@staff.139.com

  3.市语委办

  联系人:曾婷

  联系电话:51994960

  二 〇 一 一 年 三 月 十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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