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文件的通知
京教语办<2010>5号
各区县教委、语委: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要求,引导和鼓励全市中小学重视和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教育质量和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83号)的要求,市教委、市语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并选拔部分中小学参评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
各区县教委、语委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依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强指导,并在符合要求的学校中择优报送参评,原则上每个区县至多推荐2所小学、1所中学。首批国家级特色学校主要在普通中小学范围内评选,中等职业学校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参评学校需填写申报表,撰写全面反映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书面总结,准备相关的音像资料(刻录光盘),并于12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语委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w_yywz@126.co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联系人:曾婷; 联系电话:51994960)
附件: 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所在省(区、市): 学校全称: 负责人: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省语委审核盖章处
课程建设 (2005年以来)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必修 / 选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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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课时: |
开课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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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教材 |
教材名称: |
教材出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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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类别:教育部审定 / 省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或推荐 / 校本教材 / 其他(注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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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情况 |
师资数量: |
师资类型:语文教师( )人/专任写字教师( )人/其他课程教师兼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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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训及评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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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及评价 |
学生评价标准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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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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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全国比赛中的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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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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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色活动及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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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随本表同时报送:1.本校自2005年以来规范汉字书写教学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2.所用教材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3.学校课程表;4.其他活动的相关通知、新闻、图片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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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电子版请在教育部网站我司主页下载,可根据内容自行调整表格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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