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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语言文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9-01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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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语办<2010>4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语言文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语委: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总结展示示范校创建工作的成绩,结合全国第1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和中华颂──经典诵、写、讲活动,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激发学生母语情怀,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市教委、市语委决定组织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开展语言文化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国家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不含幼儿园)。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分为知识问答和“诵、写、讲”才艺展示两个部分。知识问答的题型包括必答题、共答题、抢答题,试题内容主要出自《北京市中小学师生语言文化知识读本》。“诵、写、讲”才艺展示要求诵读中华经典诗文,作品可从现行语文课本中选取。软笔书写规范汉字,书体为楷书、行书或隶书,可提前书写,现场进行展示。

  三、活动步骤

  竞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区县初赛(9月至10月)

  各区县语委办组织动员国家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积极参与语言文化知识竞赛活动。在校内竞赛、区县初赛的基础上,各区县选拔出小学、初中、高中各1名选手组成本区县代表队参加市级预赛。国家级、市级示范校中没有初中校或高中校的区县可从区县级示范校中选拔。初赛形式自定。

  第二阶段:市级预赛(11月)

  市级预赛采取现场分组赛淘汰制。各区县16支代表队经由现场抽签,分成2组进行比赛,每组8个代表队,各取得分前3名进入决赛。“诵、写、讲”才艺展示中诵读需由每个代表队各派1名选手进行表演,所展示的书法作品需由相应代表队中的选手书写。各区县于10月30日前完成选拔工作,并将市级预赛代表队组成人员名单报市语委办。

  第三阶段:决赛(12月)

  市级预赛产生的6 支代表队参加决赛,根据决赛得分排出名次。决赛将由电视台进行现场录播。市级预赛、决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五、注意事项

  (一)“诵、写、讲”才艺展示的经典诵读必须使用普通话,书法作品一律使用毛笔并且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自造字和错别字。否则当项按0分计。书法作品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代表队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二)各区县要加强宣传,积极发动,周密安排,做好组织工作。要注意收集保存竞赛资料,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及图片视频资料。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订活动方案,并于9月15日前报市语委办。

  附件:1.市级预赛代表队组成人员名单表格

  2.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语言文化知识竞赛市级竞赛规则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市级预赛代表队组成人员名单

  区县语委办(盖章):

 

姓名

 
性别
年级
所在学校
才艺展示
 
 
 
 
 
 
 
 
 
 
 
 
 
 
 
诵读及书写篇目
 
领队及联系电话
 

 

  附件2: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语言文化知识竞赛市级竞赛规则

  一、16支区县代表队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分成2组每组8队进行市级预赛,每组得分前3名共6队进入决赛。

  二、竞赛前由各代表队领队通过抽签确定各队的台位序号,各队按抽签确定的台位就座,每队队员位置确定后不得互换,坐次从左至右分别为1、2、3号选手。

  三、竞赛按分组顺序依次进行,不上场的代表队作为现场观众观看比赛。

  四、竞赛流程

  (一)必答题:每队每位选手回答3道题,其他选手不得提示。各队按1、2、3号选手次序依次答题。每题的答题时间为10秒。

  (二)共答题:每队回答3道题,答题时由每队推选一名选手答题,选手间可以商量提示。每题的答题时间为15秒。

  (三)抢答题:抢答题共20道题,由各队通过按抢答器进行抢答,队中任意一名选手均可回答。在主持人宣布答题开始后方可按动抢答器,否则视为犯规且该题作废。比赛中由主持人判断抢答是否犯规。答题时,其他选手可以帮助补充。每题的答题时间为20秒。

  (四)“中华颂──经典诵、写、讲”才艺展示:诵读时间为3至5分钟,同时展示书法作品。

  五、计分方法

  (一)每队基础分为100分。选手答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整地回答正确答案,方可得分。主持人根据手中的标准答案判断答题的正误;主持人难以判定的,由现场评委做出最后裁定。

  (二)必答题答对一题加10分,共答题答对一题加10分,答错或回答不完整不加分,也不扣分;抢答题答对一题加10分,抢答犯规或答错均扣10分。

  (三)“中华颂──经典诵、写、讲”才艺展示,诵读分值15分,书写分值15分,总分30分,由评委组打分。

  (四)四轮比赛结束后,若出现得分相同而不能确定名次,则以抢答题进行加赛,直到决出胜负。加赛题每题10分。

  六、选手答题时,在主持人说出“开始”后即开始计时答题,答题完毕后要说“答题完毕”。

  七、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主持人和现场评委的评定;选手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比赛场地;所有进入比赛现场的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禁止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观众不得以任何方式提示场上选手答题。情节严重的,取消违规违纪者所在代表队比赛资格。

  八、参赛选手一律着校服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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