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意见》,市语委、市教委向各区县教委、语委及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发出《关于2014 年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京教语办〔2014〕1 号),要求协同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一、培训对象、名额
拟在四年内分期分批提升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促进中小学教师职业语言素养的提高,逐步实现《实施意见》提出的“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普遍达到一级乙等,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普遍达到二级甲等”的工作目标,培训对象为本市普通话水平未达一级乙等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及未达二级甲等的其他学科教师。
2014 年计划培训2400 名教师,培训名额分配给东城区700 人、西城区700 人、朝阳区1000 人。其他区县将于今后三年内陆续安排。
二、培训时间
2014 年培训工作定于9 月至11 月进行。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四个教学模块:普通话语音知识及训练,北京话、方言与普通话的辨正及训练,教师的朗诵艺术训练及语言魅力提升,普通话水平测试专题训练及上机练习。
每个教学模块授课3 学时(一个教学单元)。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每批次培训2 天(四个教学单元),每批次培训人数宜在100 人左右。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议安排在周六、周日两天进行。
培训课程设置、授课专家名单由市语委办统一规定。
培训教材使用《新编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由各区县语委办和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培训专家名单》自行邀请授课专家。
五、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专项,根据培训任务的安排,2014 年培训经费的分配为:东城区50 万元,西城区50 万元,朝阳区78.6 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培训期间的场租、食宿和培训资料、专家授课、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支出。
(二)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由各区县语委办在社区学院、职工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教育学院分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研修中心、成人教育中心等具有培训资质和条件的教育机构中选定。教师调训由各区县教委师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共同负责落实。
(三)各区县语委办和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向本区县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提出申请,为培训学员组织专场测试。
测试工作安排在2014 年11 月和12 月进行。报名、测试等相关手续按市语委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规定办理。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负责指导测试工作。
(四)各区县教委、语委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如期完成培训任务,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培训实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语委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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