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计〔2018〕16号
各区教委:
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18〕1号)精神,确定2018年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为45547人,职业高中招生规模为4554人。现将2018年北京市分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规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教育事业计划在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认真编制和落实招生计划,统筹区域教育资源,推动高质量多样化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二、继续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布局调整,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积极引导职业高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计划工作的严肃性。未经我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和变更招生方式,严格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的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
四、各区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等招生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从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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