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9〕638号
各区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申报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有关部署,围绕北京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调整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战略需求,进一步精准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针对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撤并非首都功能的产业专业;针对调整转型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专业;针对高精尖产业,优先发展新兴专业;针对城市管理、社会建设需求,重点建设紧缺人才专业;针对疏解转移产业,与产业承接地合作办好品牌专业。
二、具体要求
(一)深入调研、动态调整,完善专业规划
要扎实做好新增专业与产业契合度的调研,认真研究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就业岗位需求、学校生源结构状况等,找准专业培养定位,做好长远建设规划。要认真学习研究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避免增设禁限产业相关专业,对于已经做出区域限制和产业环节限制、不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以及职业教育特点不明显的专业要及时撤销。要充分考虑同类专业之间的竞争态势和自身办学条件等因素,确保专业建设的前瞻性、稳定性和规划可行性。
(二)聚焦需求、突出重点,优化专业结构
要紧密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产业调整升级、社会民生服务领域紧缺急需以及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基础优势,聚焦重点领域设置专业。鼓励学校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流通服务、文化创意、体育赛事服务等产业增设新专业。鼓励学校面向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急需专业如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母婴护理、保育员等增设新专业。鼓励学校综合利用资源服务乡村振兴,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培训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农村专业人才和新时代高素质农民。
(三)严格标准、规范申报,控制增设数量
新设专业要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和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强化产教融合,为行业企业量身定制人才,校企共同研发培养方案、共育“双师”教学团队、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要注重开发引进行业企业及国际先进课程资源,与职业岗位标准衔接融合,科学创设教学模块,完善构建课程体系。公共基础课程要遵循教育部相关教学文件要求开齐开足,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每校每年增设新专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连续3年不招生(无在校生)的专业应及时申请撤销或重新备案。增设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须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学校须提交《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技能方向)备案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和《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申请调整专业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及相关电子版。
职业高中须经区教委职成科审核盖章,中专学校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增设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应同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意见文件原件1份。
(二)2019年12月25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或寄送(限EMS或顺丰)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520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各区教委职成教科负责通知并指导所属职业高中做好2020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北京职成教网(http://jw.beijing.gov.cn/bjzj/)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技能方向)备案表
2.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申请调整专业一览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联系人:项明、王春燕;联系电话:51994969、51994948;邮箱:xm@jw.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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