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8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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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18〕381号
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
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为核心,促进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展现师德高尚、技艺精湛的新时代职业院校教师风采,北京市教委决定举办2018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选拔赛。
今年教育部将原“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调整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继续举办,根据这一变化,市级比赛方案较往年有较大调整。请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在区级或校级初赛的基础上,根据比赛方案的要求,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市级比赛,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为参赛教师创造便利条件。现将比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9日
2018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选拔赛方案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8年9月8日—9月9日
(二)比赛地点: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职成处
(二)承办单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研究所
(三)协办单位: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三、比赛项目及要求
设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训教学三个比赛项目。
(一)教学设计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一个教学任务或教学单元完成教学设计的能力。落实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规范),基于准确的学情分析和人才培养需要选取教学内容,科学确定教学目标,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合理运用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实施教学,完成教学任务,进行教学考核与评价,做出教学反思与诊改。所选教学内容须符合参赛组别要求,教学设计已应用于实际教学。
(二)课堂教学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一个教学任务或一个知识点(技能点)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依据教学设计实施教学,注重教学的实效性,突出教学重难点,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和教学资源,拓展教学时空;实现师生、生生的全面良性互动;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关注教与学全过程的信息采集,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独立、完整,符合参赛组别要求。
(三)实训教学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在限选范围内,按照自行确定的实训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和核心技术技能操作的能力。参赛教师应依据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和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要求,确定实训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并完成关键技术技能的操作与示范,实训教学内容应符合参赛组别要求。除满足本比赛对教学设计的有关要求外,实训教学内容还应基于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教师技能操作严谨规范,注重利用信息技术与资源,解决技术技能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利用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提高实训效果;注重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培育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等职业精神。教学设计已应用于实际教学。
四、比赛分组
(一)教学设计赛项
1.中等职业教育组
设公共基础课程一组(数学、物理、化学)、公共基础课程二组(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类)、专业课程二组(轻纺食品类)、专业课程三组(休闲保健类、体育与健身类)、专业课程四组(教育类、司法服务类)等6个组别。
2.高等职业教育组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大学语文)、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课程二组(交通运输大类)、专业课程三组(电子信息大类)、专业课程四组(财经商贸大类)、专业课程五组(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等6个组别。
(二)课堂教学赛项
1.中等职业教育组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应用基础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石油化工类)、专业课程二组(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三组(信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类)、专业课程四组(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5个组别。
2.高等职业教育组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大学语文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专业课程二组(装备制造大类、轻工纺织大类)、专业课程三组(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课程四组(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等5个组别。
(三)实训教学赛项
1.中等职业教育组
设“电弧焊方法与工艺”和“标识设计与绘制”2个组别。
“电弧焊方法与工艺”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焊接技术应用(052200)、汽车制造与检修(051700)、船舶制造与修理(051900)或其他专业中应用焊条电弧焊的实训教学内容。
“标识设计与绘制”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美术设计与制作(142200)、工艺美术(142000)、美术绘画(142100)或其他专业中标识创意、设计以及绘制的实训教学内容。
2.高等职业教育组
设“老年人护理”和“物联网应用”2个组别。
“老年人护理”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老年服务与管理(690301)、社区康复(690304)养老护理方向、护理(620201)老年护理方向、老年保健与管理(620811)老年服务方向或其他专业(方向)中针对轻中度认知功能障碍老人进行照护的实训教学内容。
“物联网应用”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物联网工程技术(610307)、智能产品开发(610104)或其他专业中针对智能家居或其他设施进行物联网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调试的实训教学内容。
五、参赛对象与内容
(一)参赛对象为职业院校在职教师。
(二)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或课程教学大纲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关要求选取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教学内容应与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有关内容相对应。
(三)参赛作品所涉及的专业须是本校在教育部备案并实际开设的专业,各区教委、职业院校负责审核。以虚假内容参赛的,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在参赛队团体奖评奖资格。
六、比赛方式
(一)教学设计赛项
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教师的现场说课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参赛教师团队的主讲人进入比赛现场,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效果等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换场2分钟。
参赛选手现场提交4项纸质资料:教学设计解说稿、教案、本课程授课计划表、学校本专业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每项资料一式5份。
(二)课堂教学赛项
采取视频评比的方式进行,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资料进行评审。参赛团队提交35-45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根据提交的教案实施课堂教学,须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主讲人教学实况(视频清晰反映师生教学情况,不允许另行剪辑,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等)。
参赛选手提交4项电子版资料:作品视频、教案、本课程授课计划表、学校本专业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实训教学赛项
采取视频评比的方式进行,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资料进行评审。参赛团队提交不超过30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效果等(不加片头片尾,不超过10分钟),并完成关键技能教学操作(10-20分钟)。
参赛选手提交5项电子版资料:作品视频、教学设计解说稿、教案、本课程授课计划表、学校本专业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七、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各区教委、职业院校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参赛作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相关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参赛教师实际授课情况,比赛遴选情况等。
(二)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参赛材料及其文件名、现场答疑和展示资料等,均不得出现区、学校和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参赛者同意,比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参赛作品资料的公益性共享。
(四)参赛教师可选用比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学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等相关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相关资源可从全国比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智慧职教www.icve.com.cn、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获取,或登录全国比赛官方网站有关链接。
八、名额分配与报名要求
(一)同一院校在同一赛项的同一组别中,限报2件参赛作品。
1.教学设计赛项,每院校作品名额总数不超过6个。
2.课堂教学赛项,每院校作品名额总数不超过5个。
3.实训教学赛项,每院校作品名额总数不超过2个。
职业高中以所在区为单位申报,各区参加市赛采取限额申报,限名额分配按照“北京市各区市赛名额分配表”(附件1)来执行,具体到每校申报限额参照以上标准。
(二)往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三)参赛作品以区(职业高中)或院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各参赛队参赛教师须经各区级或校级教学能力比赛选拔产生。
1.各赛项均可以个人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人为第一完成人。
2.每位教师限报1件参赛作品。
3.2016年以来的国赛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四)各区或院校于2018年8月29日前完成邮件报名工作,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maky77@126.com。报名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以区或院校为单位,于2018年8月29日由专人报送至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4号B楼310室)。
(五)各区或院校于2018年9月6日上交课堂教学赛项、实训教学赛项的比赛资料,由专人报送至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4号B楼310室)。教学设计赛项的比赛资料比赛当日上交,并将比赛电子版资料复制给比赛工作人员。
九、奖励办法
(一)单项奖。各赛项按组别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
(二)团体奖。评定最佳组织奖10个。
(三)比赛获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无疑后,公布获奖名单。
本文及附件可登陆北京职成教网http://jw.beijing.gov.cn/bjzj /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 北京市各区市赛名额分配表
2.参赛作品报名表
3.参赛作品汇总表
5.参赛视频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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