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3+2”中高职衔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7〕554号
各区教委,各中高等职业院校: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7号)的部署,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要,拓宽职业人才发展通道,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格,强化职业教育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市教委2018年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继续深入开展“3+2”中高职衔接办学工作,现就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原则
“3+2”中高职衔接项目应坚持整体设计、系统培养、协同创新的原则,中高等职业学校发挥各自优势,在文化基础、技能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上整体设计并分工合作。
(一)专业及方向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求,与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需求高度契合;
(二)社会需求量较大、办学基础较好、就业质量较高,属于我市重点建设发展的专业;
(三)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培养周期相对较长,人才培养规格确实需要按照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专业。
二、项目申报要求
遵循“转型升级、系统设计、凝练特色”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申报。
(一)转型升级。聚焦重点领域,服务培育金融、科技、信息、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服务发展节能环保、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服务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高效节水和生态旅游农业发展。
(二)系统设计。在汲取“3+2”中高职衔接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各学段的内在联系,重订教学计划,重构课程体系,重组教学模块,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实现衔接创新。
(三)凝练特色。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在强化职业教育特色基础上,开拓新业态、新技术和特色产业人才培养,努力打造极具首都特色的“3+2”中高职衔接品牌专业。
三、项目申报范围
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可联合独立设置高职学院申报1至2个专业。
四、项目遴选标准
(一)产业和人才市场需求调研充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调整需求,面向行业、企业、区域及相关院校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调研对象代表性强,职业能力分析充分、数据详实,调研结论与课程设计契合。
(二)课程衔接和整合科学系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方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关注学生可持续发展,目标清晰、培养途径合理。课程体系框架科学、清晰,符合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递进规律。课程衔接到位,课程总学时及学期分配合理。衔接性课程设计层次合理、公共基础课开设齐备,综合素质培养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
(三)以校企合作为核心的多元合作深入有效。合作院校发挥集成优势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具备定期沟通交流机制,组织保障有力、协调沟通顺畅。借助企业的技术力量和信息资源,深入开展师资互换授课、共同教研;课程资源、实训基地等“共建、共用、共享”,合作育人、多措并举。
五、申报材料
拟申报2018年“3+2”中高职衔接项目的院校,须填写《“3+2”中高职衔接项目申报书》(附件),并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书和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等书面材料(一式2份)须加盖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相衔接高职学院的单位公章,由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负责报送至市教委职成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北京市教委职成处邮箱bjsjwzcc@126.com)。申报时间: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前。
(二)报送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市教委520室
联系人:张 兰 联系电话:51994985
(三)市教委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公布2018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新增项目名单。
本通知电子版可到北京职成教网(http://bjzj.bj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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