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京教函〔2016〕94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开展2016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京教职成〔2015〕4号),每年4月15日至5月15日为“职业教育宣传月”。现将今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市职业教育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育精益求精工匠,圆创新创业梦想。各单位可根据本区、本院校实际,结合市宣传月活动主题制定宣传月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
全市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全市职业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时间拟定在4月23日。各单位可根据本区、本院校实际自行安排启动仪式时间。
三、活动地点
2016年全市职业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石景山区黄庄职业高中举行,同时在部分区、院校设立分会场,通过网络在主会场进行视频实时转播。各单位可根据本区、本院校实际自行确定活动地点。
四、活动内容
(一)开放职业教育资源。要积极面向广大市民和中小学生开放校园、实训基地等职业教育资源,为市民和中小学生体验职业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组织职业体验活动。要充分发挥和依托专业优势,组织形式多样的“职业体验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和广大市民走进职业院校,了解专业知识,设计职业生涯,普及职业理念。
(三)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各职业院校要把职业教育宣传月和学生技术技能大赛有机结合,统筹设计安排。通过大力宣传技能大赛,充分展示职教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赶、学、比、超”的学习氛围和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四)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各单位应主动邀请相关企业联合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干部教师走进企业,了解产业发展和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对接岗位要求开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习实训等改革,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五)宣传职教榜样典型。邀请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走进职业院校,担任校外德育辅导员,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创立大师工作室等形式,发挥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传递正能量,激励职教学子成长成才。大力宣传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通过举办优秀学生推介会、双选会、优秀毕业生事迹报告会、在报刊开设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事迹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优秀成果,塑造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广泛开展“进社区、进社会”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在为人民服务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成长成才自信,同时面向社会展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和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组织落实。“职业教育宣传月”是加快发展首都现代职业教育的统一部署,是统一认识、推动职业教育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区、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宣传主题,统筹协调本区域、本院校内的宣传月各项活动,为活动的广泛、持续、深入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保障。
(二)科学设计,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各职业院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进度表,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请各区、各职业院校于3月31日前将2016年宣传月工作方案报送到市教委职成处邮箱:bjsjwzcc@126.com,我们将对各区、各院校的工作方案进行整理,选择有特色的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联系人:吕轮超,电话:51994942。
(三)精心策划,加强媒体宣传。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教育宣传活动;要及时把本区、本院校宣传月活动信息上传到北京职成教网。
(四)加强管理,办好学校网站。各院校要重点做好校园网开发建设工作,网页设计力求新颖活泼、图文并茂;完善校园网功能,特设专栏对学校重点(特色)专业、校园文化、师资力量、优秀毕业生、特色教育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开辟“职教宣传月专栏”,对本校宣传月活动进行实时跟踪报道;加强网站管理,及时更新维护,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发挥专业特色,把学校教育教学、实习实训、技能比赛等拍摄成照片、视频,上传到校园网,增强宣传效果。
办好“职业教育宣传月”是今年我市职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向社会充分展示首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成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抄送:教育工委宣教处。
(本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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