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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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职成〔2016〕1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7号)精神,深化“3+2”中高职衔接改革,拓宽职业人才发展通道,我委对2016年申报增设“3+2”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验项目进行了论证评议。经专家小组集中评审、评委会评议、领导小组审议,现将2016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验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下一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作院校要在“转型升级、系统设计、凝练特色”的原则下开展改革试验,充分研究各学段的内在联系,重构课程结构,以课程衔接为纽带,发挥中高职院校集成优势,做好专业教学、课程内容的统筹和衔接,实现衔接创新。
二、合作院校要注重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培养,按照学生综合素养和可持续发展职业能力递进规律研究制定课程体系,公共基础课程开齐开好,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3。
三、合作院校要统筹教育资源、管理力量、师资力量,精心组织开展试验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手段,加强质量监控,做好学生录取、培养、转段等各阶段学籍管理工作。
附件:2016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验项目名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2月3日
(联系人:龚戈淬;联系电话:66074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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