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9〕521号
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9〕4号,以下简称《标准》)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认真学习贯彻《标准》的内容,按照《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军事课的宏观指导,规范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切实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北京市教委将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军事课检查督导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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