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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教育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0-03-23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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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策〔2020〕2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教育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2020年教育法治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教育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紧密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总体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快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做出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教育法制建设

  1.进一步完善地方教育法制体系。适应首都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积极开展教育领域立法研究,提高制度供给水平,适时将已相对成熟、经实践检验的政策制度转化吸纳到相关法规草案中。紧跟国家教育立法进程,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工作沟通,积极推进《北京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完成《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修订立项论证,推动《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修订调研。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民办教育处、学前教育处、督政处、督学处、评估与监测处

  2.严格执行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全面、严格落实到重大教育行政决策的全过程。重大教育行政决策出台必经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年度计划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力度,组织学习培训,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确保行政管理依据合法有效。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教委办公室、相关处室

  3.做好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意见征询回复。切实重视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政策文件意见建议征询工作,落实法制部门主导、业务部门主责、吸收外部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反馈意见建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统一性,充分发挥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相关处室

  4.推进教育标准化建设。认真梳理地方教育标准与标准类政策文件,制定落实立改废计划,形成一批科学规范的标准类制度成果,充分发挥教育标准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推进教育管理从宏观管理向标准管理转变。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相关处室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5.依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加强法治工作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坚持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依法进行应急处置,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围绕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开展重点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增强法治意识,冷静应对疫情,自觉遵守各项依法采取的防控措施。编制学校依法防控指南,强化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等法治队伍的作用,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相关处室

  6.严格规范履行行政职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教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标对表落实任务,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做好中央下放或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以及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工作,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公布市、区、街乡三级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确保依法履职、提高效能、优化服务,激发清单制度长效管理活力。巩固深化证明、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教委办公室、相关处室

  7.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市区两级教育服务窗口建设,加强信息共享,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确保行政服务事项规范高效办理。深入推进接诉即办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通过大数据分析,在源头预防层面精准发力,推进实现未诉先办。

  责任处室:教委办公室、相关处室

  8.全面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推动完善权责清晰、权威高效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政府统筹、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执法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相关执法职责划转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照《2020市级部门行政执法考评指标》加强教育执法,切实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规范实施程序。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和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使用维护。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相关处室

  9.依法预防调处教育纠纷。坚持预防与调处并重,加强对各类教育纠纷案件的分析研判,做到调解在先、依法调解、依法定案。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和工作培训,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教育纠纷案件数量。公平公正处理各类教育行政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以市教委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诉讼案件的答复、答辩工作,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要求。发挥教育行政机关法制、业务部门各自专业优势,加强与教育部及市、区法院和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增强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效果,力争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相关处室

  10.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务公开全清单”为基准,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为重点,狠抓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个环节,扎实做好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打造阳光透明的政府机构。监督指导学校落实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实施细则、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重点做好收费、入学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

  责任处室:教委办公室、相关处室

  三、着力提高依法治校能力

  11.加强依法治校体制机制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推动完善高校法治工作制度体系,研制市属高校依法治校评价内容与标准。完善章程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开展市属高校章程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督查,稳妥推进市属高校章程修订核准。推进落实《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试点建立依法治校规范校。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相关处室

  12.加强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建设。加大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设,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化危为机,推动学校提升应对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开展高校法治工作专题培训,编制高校学生处理工作手册。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推进相关机制建设,通过培训指导,提升学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解决“校闹”问题的能力。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学校后勤处、相关处室

  四、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13.做好教育普法阶段总结和规划。对照梳理“七五”普法规划,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确保全面完成规划任务目标。根据教育部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小组统一部署,加大宪法、基本法律、教育部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宣传。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成果征集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加强调查研究,着手制定北京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14.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在延期开学期间,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治法制知识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高中思想政治课和大学法律基础课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继续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展评,推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养计划,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用好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网络平台,努力提升法治教育师资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突出宪法教育核心地位,组织开展好大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丰富实践教学资源。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宣教处、基础教育一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人事处

  15.加强干部教师法治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围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组织至少4次办公会前学法、至少2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和每期不少于24学时的机关干部法治培训。组织开展高校学生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校长、教师依法治校专题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开展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机关工作人员庭审旁听等活动,增强干部宪法法治意识。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干部处、宣教处、高校学生处

  五、加强教育法治保障

  16.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任务要求,健全完善依法治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北京市教育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精神,落实市区两级教育管理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治教工作纳入工委委员会议事日程。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相应健全完善推进法治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有专人分管法治工作、校长每年向教代会报告法治工作等要求。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工委办公室

  17.加强工作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重大教育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校园普法宣讲、校园纠纷调处等方面工作。开展中小学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摸底调研,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机制。以项目推进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智库、外脑作用。密切与公检法司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形成支持教育法治工作的外部合力。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基础教育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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