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研〔2017〕12号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根据《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和《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成立“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
领导小组根据《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京教研〔2017〕5号)开展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定》(京教研〔2017〕6号)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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