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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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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研〔2018〕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京社科规划文〔2015〕10号)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细则》(京社科规划文〔2017〕46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决定对建设期满的研究基地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时间

  2018年3月。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 验收对象

  市教委、市社科规划办2005年批准建立的7个研究基地,2008年批准建立的2个研究基地,2011年批准建立的3个研究基地,2014年批准建立的5个研究基地,共17个研究基地。名单见附件。

  三、验收方式

  研究基地建设情况的验收采取集中答辩和实地考察两种方式。二期建设以上的研究基地主要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一期建设期满的研究基地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连续两次获得优秀等级的研究基地,可申请免检,只需提交验收材料。

  (一)集中答辩验收程序

  1.研究基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汇报(15分钟PPT,主要内容参考自评报告要求,须对上期验收专家反馈意见的落实及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2.依托单位汇报政策支持及日常监督管理情况(5分钟);

  3.验收组提问、交流(20分钟);

  4.评议、打分。

  (二)实地考察验收程序

  1.现场考察办公资料用房、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网络信息化等科研设施(20分钟);

  2.研究基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汇报(20分钟 PPT,主要内容参考自评报告要求);

  3.依托单位汇报政策支持及日常监督管理情况(5分钟);

  4.验收组提问、交流(30分钟);

  5.评议、打分。

  四、工作要求

  1.请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各研究基地按照《管理细则》中的评估重点、主要内容、验收材料等要求,认真填写《总结报告书》和《自评报告》。

  2.2018年3月1日前,请各研究基地将《总结报告书》和《自评报告》的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市教委和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的电子信箱。

  3.有关通知及相关材料请登录首都高校科研网(http://usrn.bjedu.gov.cn或http://kyc.bjedu.gov.cn)查阅或下载。

  联系人:张 豫(市教委)

  联系电话:51994793

  E-mail: zhangyu@bjedu.gov.cn

  联系人:刘峰杰(市社科规划办)

  联系电话:64876782

  E-mail: jdc@bjpopss.gov.cn

  附件:研究基地验收名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研究基地验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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