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8〕80号
各高等学校,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为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29号),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决定举办2018年北京大学生音乐节(以下简称“音乐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学校美育的育人功能。围绕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定位,以庆祝改革开放40年为契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高校美育的优秀成果和当代大学生昂扬的精神风貌,促进高校美育教育教学交流,营造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 向美而行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主办单位:市委教工委、市教委
负责大学生音乐节的总体统筹策划,指导承办单位研讨活动方案,决定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以及宣传报道中的重要事项,审定音乐节总体方案、活动规则、新闻宣传等各项工作。
(二)承办单位:中国音乐学院、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负责落实市委教工委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制定音乐节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市级展演的评审及演出的组织、协调、宣传等事务性工作,执行市委教工委市教委交办的相关工作事务。
(三)协办单位: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共青团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协助组织声乐类、器乐类市级展演现场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志愿者服务,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安全预案等。
四、活动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中华文化精神,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坚持先进文化导向,以经典和古典为主体,打造音乐节的高雅品质,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发挥音乐浸润心灵、以美育人的功能,不断提高大学生综合素养。
(二)坚持全面普及。面向首都高校全体学生开展多类别、多层次的活动,丰富音乐节的形式和内容,广泛吸纳学生积极参与。与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校园艺术活动密切结合,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平台,以普及促进提高,以提高带动普及,增强广大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实际参与感和获得感。
(三)坚持优质开放。统筹专业院校和社会力量的优势资源,精准对接高校美育的实际需求,开发艺术教育精品课程、搭建更广泛的音乐教学与实践平台,促进高校之间、高校和社会之间音乐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动。
(四)坚持传承创新。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展现大学生的创作能力。可与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相结合,鼓励创作富有时代精神、反映大学校园文化和学生特点的原创音乐作品,鼓励在尊重经典的基础上,对传统音乐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再创作,展现首都大学生的青春朝气,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五、参与对象
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
六、活动安排
本届音乐节活动从3月开始举行,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3月至5月)
各高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音乐类艺术活动,鼓励大学生艺术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实践体验、宣传北京大学生艺术活动和服务群众,扩大高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
(二)第二阶段(2018年5月至12月)
在高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级集中展演活动,加强高校间的交流和学习。市级各项活动包括声乐类、器乐类市级展演、精品音乐会、冬奥足迹音乐会、森林音乐会、大学生新年音乐会、声乐及器乐类工作坊、大师课、公开课、音乐创意营等。
(三)第三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
开展活动总结,汇集音乐节活动成果,引领大学生艺术实践活动方向。举行展演活动闭幕式暨颁奖晚会,对获奖学校和节目进行表彰,并组织优秀获奖节目在各高校巡演。
七、评比奖励
展演活动设立节目奖、优秀组织奖、优秀创作奖(限原创作品)、精神风貌奖、优秀指挥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贡献奖等7个奖项。其中节目奖、优秀组织奖、优秀创作奖、精神风貌奖将奖励符合条件的各参与高校,优秀指挥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贡献奖将奖励相关个人。
(一)节目奖:从参与市级展演节目中,按组别分别评选金、银、铜及纪念奖。
(二)优秀组织奖:按照参与市级展演活动高校总数15%的比例评选。参评高校要坚持正确的艺术活动指导思想,成立艺术节校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举办校级展演活动,有活动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认真组织各阶段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良好。
(三)优秀创作奖(限原创作品):从获得市级展演活动金奖的作品中评选,参评节目应为本届音乐节原创,具有时代特征,反映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四)精神风貌奖:从参与市级展演活动中精神面貌表现良好的高校中评选。
(五)优秀指挥奖:从获得市级展演活动金奖节目的本校指挥中评选。
(六)优秀指导教师奖:从获得市级展演活动金、银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中评选。
(七)贡献奖:从对学校和市级展演活动贡献突出的高校艺术教育部门负责人中评选。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高校要切实把大学生音乐节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作为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和生动形式认真组织实施好;要因地制宜组织本校学生主题艺术节,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及各类安全预案,统筹各院系力量精心组织,确保协同推进和安全实施。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加强组织管理,将承办、协办职责落小落细落实。
(二)广泛发动,形成常态
承办单位要认真策划开闭幕式的活动方案,注重广泛吸纳各高校学生参与,切实做到舞台共享、快乐共享、友谊共享。各高校要以音乐节为契机,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学校艺术活动,结合学校特点凝练院、系学生音乐节活动的精品,促进学校的艺术教育活动形成常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学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为音乐节的组织实施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各高校可设置学校艺术活动专题网页,集中报道展演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深入挖掘并广泛宣传艺术活动的文化内涵。
(四)联动课堂,合力育人
音乐节活动既是学校育人的重要手段,也是艺术课堂的延伸,还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课程、活动和校园文化的不同优势特点,在展示学校艺术教育育人成果的同时,注重发挥三者综合育人的作用,注重发挥教学的主体作用,注重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注重加强教育教学交流和研究,促进学校育人质量的提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清、刘弦
联系电话:87550368、87550361
电子邮件: bjdxswdj@126.com
地址:东城区左安门西街11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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