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与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7〕13号)精神,加快推进本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区建设,经研究,现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全国及北京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和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区(以下简称“试点区”)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特色学校及试点区的遴选,积极推动校园足球普及发展,形成一批校园足球教育教学工作引领示范的典型;引导各区不断完善特色学校布局,逐步形成中小学结构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特色学校发展新格局,带动全市中小学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满足学生学习足球的需求。
二、范围和比例
本次特色学校遴选工作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各区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开展申报工作。在推荐学校时,要充分考虑区内已有特色学校类别,原则上按照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和小学1:3:6的总体布局原则进行匹配。各区特色学校推荐名额限额见附件1。
试点区由各区教委自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特色学校
符合《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和《北京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标准》,积极贯彻落实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校园足球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发展校园足球的师资、场地等条件,并已开展足球教学、训练、竞赛和校园足球文化活动。
(二)试点区
辖区内60%以上的中小学能达到《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标准,积极贯彻市教委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北京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要求,并已出台区级校园足球实施意见(具体推进举措)。
四、遴选程序与要求
(一)特色学校
遴选工作分学校自主申报,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教育部综合认定4个阶段。
1.自主申报。申报学校填写《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2),将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等报送区教委;同时,申报学校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完成网络申报。具体申报方法见附件3。
2.区级审核。各区教委要根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和《北京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标准》结合申报学校校园足球实际开展情况,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的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各区特色学校推荐名额限额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学校列为遴选对象向市教委推荐,同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提交申报学校的有关电子材料。
3.市级审核。市教委将根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北京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标准》和各区推荐意见,组织专家审核申报学校的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择优选取100所学校作为遴选对象,在结果公示后向教育部推荐。同时,在其他申报学校中遴选若干所学校认定为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4.综合认定。教育部在各地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复核与遴选,经面向社会公示后,最终认定特色学校入选名单,并予以公布。
(二)试点区
凡达到申报条件的区可填写《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申报表》(附件4),并将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报市教委审核;同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完成网络申报。具体方法见附件3。
市教委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艺厅〔2017〕1号)要求,组织专家审核各区的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将达到标准的区作为遴选对象,在公示结果后向教育部推荐,由教育部最终审核认定。
五、政策支持
(一)教育部
1.对最终认定的特色学校和试点区,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
2.对试点区建设将加强教学、训练、竞赛等方面的指导,从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3.对特色学校在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师资培训、选送学生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并将特色学校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4.鼓励各地依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特色学校基本标准,开展本地试点区、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形成建设梯队。
(二)北京市
严格落实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加大对特色学校、试点区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同时,将加强对本市特色学校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坚持标准、科学评估、分类管理、能进能出”的特色学校发展机制,激发特色学校的发展活力,切实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
六、有关要求
(一)统筹推荐。各区要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匹配,注重衔接、便于升学,立足长远、因地制宜,做好存量、发展增量的遴选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可适当向寄宿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集团化办学的总校倾斜。
(二)按时申报。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对申报工作弄虚作假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现有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如不参加本次遴选,视为自动放弃特色学校称号。
(三)强化审核。各区教委要认真审核申报学校材料,向市教委申报时要根据评审结果对每所推荐学校进行排序。各区教委要通过本次遴选工作,系统梳理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管理机制,对有工作积极性,尚不满足市级校园足球特色校条件的,可先行发展为区级特色校并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待发展成熟后再向市级推荐。
(四)加强管理。市教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管理,采取分级管理模式,委托北京市校园足球协会研制北京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并于2017年下半年起对全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开展专项评估,采取末位淘汰机制,对未达标的特色学校进行摘牌,并问责有关责任人。
(五)材料报送。请各区于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前将相关申报表格及报告的纸质版汇总后,报送至北京市校园足球协会,附件5和6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内北京市校园足球协会,邮编:100191。
联系人:庞博(市校园足球协会);电话:010-82099066,电子信箱:yuzhenfeng@cupes.edu.cn。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2296876,82296563,82296814。
本通知可在市教委体卫艺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