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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予雷海环等222名同志北京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11-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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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人〔2017〕4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7〕22号),经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评选、公示,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授予雷海环等222名同志“北京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从2017年11月1日起享受特级教师津贴等有关待遇。
    希望受到表彰的特级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履行特级教师职责,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参与教育综合改革,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积极承担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任务,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做出贡献。
    各区教委和有关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特级教师的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师德水平,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按照市区两级的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新评选的特级教师到远郊区、农村学校进行交流和开展送教、帮教活动,为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贡献。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北京市特级教师学习,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挑重担、无私奉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8日

2017年北京市特级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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