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7〕582号
各区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和北京市《提升中职学生职业素养指导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推进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印发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文组委〔2017〕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市教委联合首都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单位决定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北京市复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教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职教学会德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研究会、北京市商业学校
(三)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曹八西路28号,北京市中职学校文明风采大赛秘书处
邮政编码:102209
联系人:帖译帆 联系电话:18510108818;89754094
齐 雯 联系电话:15201623972;89754094
公共信箱:bjwmfc@126.com
秘书处QQ群号:143933720
二、参赛对象
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高职附属的中专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专部)。
三、竞赛主题
文明风采伴我行 成就出彩人生梦
四、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设5类国赛项目和2项市赛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提升我市中职学生职业素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作为教师和学生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师生评价体系,予以相应激励,确保我市参加全国竞赛作品的质量和数量。
(三)认真做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将“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与职业教育宣传月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统一安排,综合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宣传展示优秀作品和职教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传播职业教育正能量,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