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二〔2017〕26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现将《2018年春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印发你们,请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7〕2号)、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10号)、《关于印发2017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12号)、《关于2017年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15号)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
各区在教材选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教材选用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委基础教育二处联系。各区教材选用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教材选用情况报基础教育二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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