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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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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一〔2017〕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对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形成良好校风学风的重要意义。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各中小学,组织学校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并及时将本区和学校落实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报送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
    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根据《通知》关于网络投票活动内容范围的界定,引导学校明确活动举办标准,健全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管理部门和职责。
    三、从严管理,强化监控。按照《通知》提出的“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坚持从严管理,强化活动审核,把好“入口关”。对通过审核举办的网络投票活动,加强过程管理和环节监控,切实维护积极健康的校园环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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