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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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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17〕514号



各区教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7﹞3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程序,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同时,要公布市级、区级和学校三级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各区按照分配名额等额申报,将候选人的申报表及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市教委邮箱hjy@bjedu.gov.cn,将纸质版一份报送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申报工作的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三、各区教委可根据候选人情况,推荐事迹特别突出的候选人一名(记入本区名额,无突出者可以不报)作为向全国重点推荐宣传人选,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另附候选人的生活、学习照片和影像宣传等资料。
    四、各区教委要按照教育部文件具体要求,做好候选人申报表、汇总表、照片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报送工作。《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模板,可登陆中国福利会网站(www.cwi.org.cn)首页,点击“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和汇总表”(在左侧中下位置),进入下载。
    市级举报电话:66075064
    工作联系人:韩景毅;联系电话:5199480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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