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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6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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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17〕390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7〕26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本次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办法。
    各区教委,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审活动,按照《通知》精神成立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依据《通知》中附件1内容及“2017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指标分配表”,做好成果的申报、初审等工作,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市级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具体推荐办法待教育部相关文件下发后再确定。
    二、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按照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和《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
    评审工作实行初评、复评、终评三轮评审制度。评审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实际问题, 聚焦教学改进和质量提升,成果经过实践充分检验;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鼓励一线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积极创新探索、凝练经验;坚持成果服务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
    三、时间要求
    各区教委,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于2017年9月5日(周二)前,将负责评审工作人员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座机、电子邮箱)发送到奖励办公室邮箱(jjcgj@bjaes.cn)。
    请于2017年9月27日(周三)—28日(周四)9:00-16:00,将全部材料报送至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科研办公室(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院内北京教科院基教研中心办公楼205室)。材料不接受快递报送,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

    附件:1.2017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材料报送要求
         2.2017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3.2017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2017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0日

附件1
2017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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