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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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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工〔2018〕4号





各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寒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
    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教育系统特点,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引导鼓励党员干部师生加强自主学习,进一步原原本本读报告,深入学习思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8个明确”和“14个基本方略”,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谋划新一年学习工作生活努力方向,将自身发展与党和国家事业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和辐射作用,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基层开展宣讲,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理解认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昂的精气神过好新春佳节。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出行、发放津贴或福利的各项规定,做好党员干部、重点岗位职工的教育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严查快办,一律予以通报。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干部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困难教师、离退休教师干部、留校大学生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以优良的作风做好寒假工作。各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所属学校(单位)寒假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丰富假期精神文化生活
    一是加强大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大学生利用假期,深入阅读经典,充分领略中华传统节日背后的文化渊源,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切实增强文化自信。针对中小学生特点,深入挖掘春节所蕴藏的丰富教育资源,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美德。
二是引导大中小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乡村振兴战略等主题开展主题宣讲、社会调查、扶贫济困、劳动体验、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认同,强化“四个正确认识”。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他人、实践体验中加深对社会的了解, 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是加强对中小学生冬令营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将2018年网上冬令营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传达到每一位中小学生,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网上冬令营“喜迎新春过大年”“快乐寒假我做主”“生态文明我践行”等活动。坚持正确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冬令营的管理。各区教育部门要明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活动整体可管可控。各个学校组织冬令营要在区教委报备。学校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在假期时的动态,及时了解学生参加冬令营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四是利用校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素质教育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发挥校外教育机构优势,整合区域校外教育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科技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走进校外活动场所,不断增强中小学生体质,提高中小学生艺术和科技素养。
五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寒假课业负担。认真落实减负要求,倡导探究式、体验式作业,引导学生走进社会和大自然,开展有利于激发求知欲、好奇心、发展兴趣特长的观察性、探究性学习和体验活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中小学生科学认识网络游戏,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网络文化和网络谣言的侵蚀,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未成年人不当消费和沉迷网络游戏现象。
    四、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安全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做到学校放假,安全不放松。
    二是在持续抓好本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利用寒假期间紧盯薄弱环节,再次进行全覆盖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为寒假开学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寒假期间看护力量,强化学校治安巡逻和校内在建工地管理,保证水、电、气、热安全供应,防止发生火灾、治安案(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强化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安全。
    四是放假前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出行、铁路护路、用电用气、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滑冰溺水、防踩踏事故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安全、法治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自护意识。
    五是以发送《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假期学生安全法治知识,提示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监护意识,切实履行好看护责任。
    六是开学后通过上好“法治、安全教育第一课”,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活动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师生法治、安全素养和应急避险技能,打好安全预防基础。
    五、高度重视开学准备和迎检工作
    高度重视开学前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校园治安防范,确保开学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请各区参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8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秋季开学工作大检查的通知》(京教勤〔2017〕29号)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并积极迎检。
    六、加强值班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假期值班检查,确保联络畅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立即如实报告,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校、各直属单位请于1月22日前报送寒假领导值班表。高校报市委教工委(传真:65132585),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直属单位报市教委(传真:66074170)。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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