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教工委,各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现将做好2017年暑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暑假前要全面排查隐患,防止假期发生安全事故。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暑期安全意识。中小学校要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示家长负起假期对学生的监护责任,防止发生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
假期要加强值班和巡逻等安保措施,防止发生校园治安事件,确保在校师生和施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汛期各项工作,妥善应对各类汛情。假期组织活动的单位要制定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继续做好思政和党建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 “两贯彻一落实”工作,切实安排好暑期党员学习教育。
三、科学安排大中小学生假期生活
落实市教委规范教学行为的工作要求,精减暑假作业,有效遏制假期违规补课。各区教委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规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督导检查。
学校体育运动场所尽可能向学生开放。市、区校外教育机构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科技、体育等活动。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部署,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市教委等相关部门组织网上夏令营活动;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做好初三、高三学生考后工作
加强中考、高考录取过程中相关政策的解读及志愿填报服务等后续工作,让考生与家长理解政策,帮助考生顺利完成考试后续各项工作。
五、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并积极做好专项督导迎检工作
开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水、电、气、热等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公寓、食堂、物业等生活设施的安全使用,做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强校园治安防范,确保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深入开展开学教育工作,上好开学第一课。请各区参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23号,见附件)各项要求,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六、加强值班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假期值班检查,确保联络畅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立即报告,严防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
各高校、各区教委、各直属单位请于7月10日前报送暑假领导值班表。高校报市委教工委(传真:65132585),区教委、直属单位报市教委(传真:6607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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