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计办【2007】1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07-02-06
发布日期:2008-05-08
索引号:110003/ZK-2007-000357
内容概述:转发教育部招生工作文件
京教计办〔2007〕1号
各区县教委,各市属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属高校要全面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范保送生招生管理,按要求做好2007年保送生招生工作。各区县教委要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各中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