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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基【2009】18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09-06-14

发布日期:2009-07-02

索引号:110003/ZK-2009-000257

内容概述:制定了《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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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基〔2009〕18号

各区县教委、财政局、民政局:

  依据市政府最新颁布的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结合当前本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基本状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教委2009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7月15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京教基(2009)1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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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2009)1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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